8月8日清晨,河北省灵寿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大吴庄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存在严重超员嫌疑,遂将其拦下。车门打开后,民警吓了一跳,发现车上竟塞满了孩子。经核查,连同驾驶人在内共有37人,而该车核载人数为5人,属于严重超员。
近年来,维护校车安全,捍卫学生的生命尊严,成为国家、地方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是,国务院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管理校车,明确校车标准,并赋予校车特殊路权等诸多“优先权”,为校车增加了“保险杠”,为学生安全编织了“防护网”。然而,严防重管之下,在河北省灵寿县,一辆“黑校车”,核载人数为5人,居然塞进去37人,其中幼童35人,令人难以置信。
勿庸讳言,“黑校车”和超载,是悲剧频发的罪魁祸首。2014年7月10日,湖南湘潭市一农村幼儿园“黑校车”翻入水库,致11人遇难。同年11月19日,山东蓬莱一接送幼儿园小孩的“黑校车”,与大货车相撞,致12人死亡。据介绍,这两地酿成幼童殒命惨剧的“黑校车”,均涉嫌严重超载。特别是,据两地群众反映,事发路段校车超速超载事件频发。可见,相关部门对校车的监管,仍存在很大的漏洞。
事实上,农村路况差,对校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实情况却是,受经济条件限制和利益驱使,越是在路况差的农村,越是在高效率地使用“黑校车”。可以说,在一些农村的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车已演变为相互之间恶性竞争的一种工具。而相关部门对“黑校车”管理严重失责,几乎成了任其存在、放任自流的状态,造成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违法“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相当普遍。据媒体报道,在河南省台前县,没有审批一辆校车,仅有两辆“黑校车”;其中一辆“黑校车”出事后,当地有关部门才叫停了另外一辆“黑校车”。
可见,“黑校车”超载,等于谋财害命。换言之,有多少“黑校车”超载上路,就埋下了多少安全隐患;放纵“黑校车”,就是漠视生命。因此,首先必须以尊重生命的名义,取缔每一辆“黑校车”。管理幼儿园校车,不能满足于集中整治,而是贵在平时。维护校车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环节都不能“掉链子”。有关部门除了要检查校车是否合法运营,检查车况及安全性能,检查是否超速、超载等,还要建立对校车的跟踪监管机制,重点监督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给校车配备了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司乘人员,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