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全市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召开,会议要求成立专业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幼儿园校车服务,重点查处农村幼儿园面包车超载,对发生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将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会议强调,要把幼儿园校车服务的重点放在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各县(市)区今年要全部成立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6月底前完成核发幼儿园校车标牌和审核幼儿园校车驾驶人资格工作,新购小学生和幼儿专业幼儿园校车必须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选购,纳入客运模式管理的,可使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在取得幼儿园校车标牌后参与接送学生,但必须安装幼儿园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合格。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要与幼儿园校车管理各成员单位、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签订责任状,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台账管理、跟车照管和学生交接,实现各个环节的全面跟踪。
市县两级教育、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和督查,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幼儿园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幼儿园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幼儿园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幼儿园校车的,幼儿园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监督,依法查处。